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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公司涉嫌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罚日前,莆田生态环境公开1起水污染物排放案件,该公司通过软管外排至河道的废水pH达到11.7,泽源净水-水处理药剂厂家专注生产聚合氯化铝PAC多年,与您携手受保护我们的水环境!详情如下: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26日,省厅“清水蓝天”监督帮扶组会同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和莆田市北岸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的莆田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主要从事混凝土生产,配套建设三个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搅拌机、搅拌车清洗废水及场地清洗废水,检查当日,该公司正在生产,三个收集池中均存有清洗废水,其中有个废水收集池旁设置有软管(管径约为6厘米)及抽水泵,与抽水泵相连的软管直通厂区东面围墙边,在软管出水口处有积水坑,坑中有大量的积水,同时该部分积水正溢流至厂区东面围墙外的河道,执法人员用PH试纸对坑中的积水进行测试发现,该部分废水呈*碱性。企业管理人员打开收集池内抽水泵的电源开关后,收集池内的废水可通过与其相连的软管排至东面围墙,终排入围墙外的河道。执法人员在洗车废水收集池外排软管积水处和外排废水入河口处(东面围墙外)取样两瓶。经监测,该公司通过软管外排至河道的废水pH为11.7。 适用法律 当事人废水收集池旁设置有软管及抽水泵,软管直通厂区东面围墙边,收集池中的废水通过软管排至东面围墙后排入河道,涉嫌暗管排污,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三十九条的规定,应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八十三条和《环境保护法》六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本案中混凝土生产公司存在侥幸心理,试图利用莆田市近期连续多天下雨的天气条件,将碱性的洗车废水不经过处理通过抽水泵直接外排,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1定程度的污染。通过本案,我市对此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从严查处,形成了较好的震慑作用,有效地打击了心存侥幸的违法企业。 巩义市泽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中国净水剂之都-河南省巩义市。公司主要生产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聚合硫酸铁、硫酸亚铁等水处理剂。我公司设备优良质量可靠,公司凭借诚信的服务、可靠的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和业界的众多认可,我们的技术人员可为您提供技术帮助,并希望与你建立长期的、追求高价值的合作关系! 咨询热线:0371-85610700 联系电话:180 0382 3308 地址:河南省巩义市紫荆路街道紫荆路北段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