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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间接排放执行排放标准应遵循何种原则?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排污单位间接排放执行排放标准应遵循何种原则的问题予以回复,回复称,目前生态环境部、我省均尚未出台标准执行的具体指引性文件。建议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径向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咨询。泽源净水-水处理剂聚合氯化铝PAC厂家与您携手保护我们的水环境! 详情如下: 昵称:张 留言日期:2021-10-29 主题:关于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内容: 排污单位间接排放执行排放标准应遵循何种原则?是否执行城镇排水部门的纳管标准?当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行业标准、纳管要求、环评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对同指标排放限值的要求不1致时,如何确定应执行的排放限值?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2021-11-01 答复时间:2021-11-05 答复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请排污单位按照环评文件及相关批复要求执行。生态环境部曾经*标准交叉执行的有关主要原则咨询给出答复,部分标准文本中也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等的表述。 但由于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行业标准出台的时间、限值宽严、标准规定内容等具体情况不同,不同项目所在位置、获批时间、排水去向等情况也不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执行的具体情况比较复杂。目前生态环境部、我省均尚未出台标准执行的具体指引性文件。建议按照项目的具体情况,径向项目审批主管部门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泽源净水主要生产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聚合硫酸铁、醋酸钠、硫酸亚铁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造纸污水处理,洗煤污水处理,油田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各种工业污水。公司将以可靠的产品质量、优惠的产品价位、周到的售后服务,良好的商业信誉来赢得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咨询热线:0371-85610700 联系电话:180 0382 3308 QQ: 14539523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