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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问:我公司是家从事污水处理业务的企业,为增值税yi般纳税人。受政府委托对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收取处理费用,净化后的废水测试达到排放标准后直接排入河流。请问我公司业务应适用什么增值税税率,能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9号)二条(1)款、八条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ye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你公司处理污水后直接排入河流,未产生货物,按照上述规定,属于提供“专ye技术服务”,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纳税人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要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相关规定执行。因此,你公司提供的污水处理,如符合要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 泽源净水主要生产销售聚合氯化铝PAC、聚丙烯酰胺PAM、聚合硫酸铁、醋酸钠、硫酸亚铁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造纸污水处理,洗煤污水处理,油田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等各种工业污水。公司将以可靠的产品质量、优惠的产品价位、完善的售后服务,良好的商业信誉来赢得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咨询热线:0371-85610700 联系电话:13603986900 18003823308 Q Q: 1453952378 办公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明泰大厦1118号 上一篇聚合氯化铝的特点有哪些?下一篇如何正确选择污水处理药剂 |